藉著標明了隱藏在存有問題之「置定」中的課題,即指出了我們不僅需要對該被首先探問的存有者給予確定,而且我們也需要對正確的通往這個存有者的途徑有一個特殊的把握與保証。我們要討論的是在存有問題中哪一個存有者會取得優越的地位。但是這個存有者,此在,如何可以理解的呢?且如何在可以理解的闡釋中給予定位呢?此在可以被証明涵具現實經驗上與存有論上的優先權,這一點可能會誤導我們認為:這個存有者也必須是在現實經驗上與存有論上首先被給予者-而其中的「首先被給予者」不僅是指該存有者本身具有「直接的」可掌握性,而且又是指它的存有樣式甚而具有「直接的」先行被給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