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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
鵝湖月刊
197911 (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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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審美對象與一般對象
作者
馬凱照
中文摘要
在前文裏,我們已說過,只要是現象界裏的事物,皆可做為審美對象。然而並未說它已是做為審美對象,因為任何現象被審美者所審美時,它才成為審美對象。當一個現象被主體所觀照,它即是此觀照者之對象;如果觀照者(主體)之目的未確定時,此被觀照之對象,只能算是一般對象。
起訖頁
18-19
刊名
鵝湖月刊
期數
197911 (53期)
出版單位
鵝湖月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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