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國家在福利改革的脈絡下,以促進就業來減少人們依賴福利。臺灣在1990年代中期後面對日益嚴重的失業問題,亦開始強調就業的重要性,促進障礙者就業更被描述為一種人權進步的政策,但長期由專業主導的努力,並未使障礙者就業的問題獲得明顯改善。促進障礙者就業一方面成為福利服務想因應的問題,另一方面又成為倡權者想解構的議題,本研究從這兩個矛盾中出發,探究臺灣的障礙者及家庭,是在何種情境下,將就業視為重要的生涯選項?根據障礙者家長及專業人員的訪談資料,本研究分析國家、特殊教育體系、專家學者、與專業人員如何採取行動,製造使障礙者必須就業的氛圍,排除其他服務論述,並促使障礙者的家庭相信與配合,讓障礙者扮演就業好公民的角色。未來,如要使障礙者有更多社會參與與融和,應挑戰促進障礙者就業的意義,並解構這些促成選擇的結構,此外應重新省思障礙者真正的需求,擺脫以有酬就業判斷障礙者價值的論述,才能誘發出更多元及適切的障礙者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