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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減少各國間血液傳染病源之傳播,及避免病人輸用境外不安全之血液及血液製劑,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1975年第28屆世界衛生會議之血液安全決議(Resolution WHA28.72),要求其會員國以收集低危險群自願無償捐血者之血液提供醫療使用,以確保用血安全與品質,並以立法或政策性管理國家血液事業,採行必要措施保障捐血人及用血人健康。此即為國血自足政策(blood self-sufficiency policy)的起源。最大的意義在於各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能夠捐、供血平衡,達自給自足狀態,在血液基因上也較為周延,也可避免傳染病及不適的抗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