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國家之人民(Volk)乃是國家概念中最重要的因素,蓋國家成立之目的、領土及主權的存在、國家權力的行使皆係為國家之人民而存在,換句話說皆在增進國家人民之利益。正是因為存在人民,才需要設立國家組織,才有必要討論彼此間之關係。惟在國家組織討論上,人民地位並不凸顯,因此本講的目的在於探討人民在國家組織法中所扮演的角色。「人民」的概念在歷史、政治甚至法律上皆有不同的觀點,如何明確確立其內容,則是首先面臨的問題。此外,主權之概念雖然並非傳統上憲法,尤其是國家組織法上的重點,但由於近年來主權在民與公投概念的提倡與爭議,使其成為國家組織法上的重要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