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對仁的論述與先秦儒家有較大的不同,在孔孟那裡,仁更多是基於個人情感體驗而產生,推己及人是其落實和轉化的手段,而在董仲舒這裡,仁更多指向了天生化養成萬物的生生之意。這一根源於天的生生之意是對萬物不加區別、等同視之,恰與先秦儒者基於個人親疏遠近的情感相推形成對比。同樣在仁的落實上,董仲舒與先秦也有所區別。在董仲舒看來,天的這種生生之意需要靠四時陰陽的結構加以落實,同樣,人之仁也需要通過效法天而成的禮義制度完成結構性落實。而這種轉變本身正對應了周秦之變帶來的統治者地位的超絕化,天子與群臣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根本性轉變,政治領域中血緣的影響進一步縮小,基於個人情感的親疏遠近而外推的仁政難以落實和操作,因此需要更完善的結構制度保證仁政的穩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