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102 (14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一人公司應課稅贈與之舉證責任 ──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638號判決為例【學習式判解評析】
並列篇名
Burden of Proof in Taxable Gift of One-Man Company: Taking the (109) Pan No. 638 Decision Rendered by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on Court as an Example
作者
周逸濱 (Yi-Pin Chou)
、
魯忠翰 (Chung-Han Lu)
中文摘要
依照稅捐稽徵法§12-1IV之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就課稅事實成就之要件,負有客觀舉證責任。倘若事實仍陷於真偽不明狀態,不利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承擔。本文將以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638號判決之事實為例,討論在一人公司之情況下,應課稅贈與案件之舉證責任分配。
起訖頁
061-067
關鍵詞
一人公司
、
可初步認定
、
應課稅贈與
、
舉證責任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102 (1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擴大書審稅制的法律觀點──從租稅法律主義、量能課稅原則切入【月旦時論】
該期刊-下一篇
契稅函令釋示: 出售自益信託房屋契稅申報之簡政便民新措施【函令解析】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