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出售房屋或土地,均需繳納所得稅,而財產交易所得稅、房地合一稅制規範複雜,往往難以瞭解全貌;又施行實價登錄後,國稅局得否以實價登錄資料作為房屋取得成本認定?還是須等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為課稅依據?從客戶的一個問題:「實價登錄已經開始實價課稅?」以房地合一稅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