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甫於2018年6月27日施行迄今,透過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採「人必歸業、業必歸會」及健全住宅租賃關係,衡平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該法實行至今時間雖不長,不過目前實務上浮現出幾個爭議問題,值得提出來加以討論,以期該法能夠更恰如其份地規制租賃住宅市場又可以符合既有的法制體系。
近年來,都會區房價高居不下,導致年輕人在都會區無力購屋,但因該區之就業機會多,使得住宅需求很大。為保障租屋者的權益及居住的安性,政府制定了不動產租賃專法,但其中仍有許多爭議問題待解決,本文以實務觀點來解析這些爭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