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時報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面議──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之探討
作者 李有容
中文摘要
就業服務法於2018年11月28日增定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依本款規定,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時,倘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若雇主違反本款規定,將有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責任。然而,本款規定較為簡要,實際上應如何適用,不免疑義,為此,勞動部亦先後公布常見問答集、指導原則及解釋令。本文爰就本款規定之立法目的與解釋適用,提出分析評釋,末再參酌日本法,提出臺灣對於求職者資訊權及真實合意機會之保護上得為借鑒之處。
起訖頁 90-103
關鍵詞 經常性薪資公開揭示薪資面議求職者資訊權真實合意機會
刊名 裁判時報  
期數 202001 (9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07798362020010091009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論保險法上除外事故與損失間因果關係之認定──以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保險上字第23號民事判決為導引
該期刊-下一篇 實務法學:刑事法類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