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施行前已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與本法規定不符者,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財團法人名稱、捐助財產總額、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產生方式」外,應自施行後1年內補正。雖知依該範例修正捐助章程最易快速奉准,卻偶有未盡財團法人個別所需情形,謹以本文併供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修正捐助章程參考。
各主管機關為配合本法而發布「捐助章程參考範例」以供參考。本文旨在說明,雖依「捐助章程參考範例」修正捐助章程,最易快速且毫無疑義地奉准修正,然該範例修正捐助章程是否確屬最佳之捐助章程條文,則應由各財團法人依自身所需而做出價值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