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老年社會之到來,長期照顧(下稱「長照」)成為社會福利、社會工作之熱門議題1。然而,相關法制的紛雜、機關的各自為政,已成為我國推動長照改革的首要障礙。受到傳統家庭觀念的影響,國人長久以來皆以長照為家人之責任,而在「男外女內」的思維下,為人媳婦者即必須扛起此一任務。對此,社會上亦有諸多長照機構因應而生,惟其設備、人力水準差異極大,縱有口碑者則費用不貲。另外,國內近年來亦引進眾多外籍看護人力,但其素質是否合於專業?受照顧者之家庭空間、設備是否合於所需?再者,相關費用對於小康之家亦是筆負擔。作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施政必須要切合民眾之需求,而完備的法制度又是行政的必要工具,法學上對於長照相關法制的研究即有著墨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