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於2019年6月20日起之罷工事件,引起各界對於本次罷工合法性之熱烈討論。本次罷工雖然是由職業工會所發動,惟因現行法並未禁止職業工會進行爭議行為,故並不影響其正當性判斷之結果。又該罷工投票門檻高於勞資爭議處理法所定標準,且勞工董事議題亦非法律禁止協商事項,罷工中也未見不合比例之爭議手段,從而本次罷工應具有其正當性。本文依勞動法之法理與我國現行法規定,就此一事件之正當性進行簡要探討。
「罷工」是否合法,其所涉及之事項相當複雜,一般非專門研究勞動法之法律專家猶未能正確分析,更何況無法律專業背景之所謂名嘴。未來若能建構完整之罷工法制,即可避免爾後如再次有工會罷工時,又發生相同的爭議。另外,由於現行法制缺少對於資方爭議行為之規範,是以期待此法律缺口能於後續修法時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