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界對於現行之投資人對地主國投資仲裁機制,出現諸多批評,例如合法性、國家規制權之行使、缺乏足夠之透明度、仲裁判斷不一致性,以及無上訴機制等問題,均為人所詬病。由於一般咸認有必要進行改革之共識與日俱增,因此目前相關改革倡議首重於彌補此一機制之缺陷。基此,本文擬分析歐盟所倡議之投資法院體系,並以歐盟-加拿大全面性經濟與貿易協定、歐盟—越南自由貿易協定,與歐美跨太西洋貿易及投資夥伴協定草案為主軸,探討歐盟倡議未來可能引起之新挑戰。本文擬闡述歐盟針對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制之改革倡議,以及評估投資法院體系之主要特點、優劣與利弊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