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執政黨地方選舉失利、公投議案敗北,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面臨挑戰」。有民間司改團體發布聲明,呼籲:「立法委員就參審或陪審等不同制度均進行充分討論及嚴謹審查;司法院未充分溝通,逕行採用參審制,提出有嚴重缺失的官方版;給與兩制試行機會,蒐集本土實證數據及經驗,找出適合台灣的制度。」(參2018年11月30日中央社報導)稍後,司法院隨即發布新聞稿嚴正駁斥: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兩制同時併行為最不受支持的方案」;同時,嚴詞強調:「施行不同制度增加軟、硬體成本,大量耗費國家資源,且同時施行不僅導致配套制度的複雜化,對於罪責相同而適用不同程序的被告,也可能因判決結果不同,而產生不公平的現象。」(2018年11月30日司法院刑事廳新聞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