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18年10月公布刑事裁判620則,本期精選26則。刑法方面,107台上618判決對於刑法效力的領域適用範圍,是否及於大陸地區的問題,重申實務立場,即「大陸現在雖因事實上之障礙為我國統治權所不及,但既係我國固有的領土,則在大陸犯罪,仍應受我國法律之處罰」。107台上3923判決指出,欲成立不純正不作為犯,必須行為人若履行保證人義務,則法益侵害結果「必然」或「幾近確定」不會發生(結果可避免性),足認其違反保證人義務與結果之發生,具有「義務違反關連性」,而可歸責,始能以不作為與作為具等價性,令其對於違反作為義務而不作為所生法益侵害結果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