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本次修法對於員工獎酬措施做了大幅度的放寬,企業可依據不同獎酬措施之特性綜合運用來留才,並共創企業的價值。希望透過此篇文章讓企業在使用股份基礎給付的員工獎酬措施之同時,也可將對公司財務績效之影響控制在股東可接受的範圍內,且在稅務上又能享有抵稅利益,以追求員工、企業及股東多贏的局面。
公司法修法之員工獎酬措施包括:員工承購發行新股、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等等。在會計處理上,須對選擇權或股票加以評價,並判斷其服務或績效條件,以決定適當的費用歸屬期間;而在稅務上,則依不同獎酬方式,有不同之課稅時點與扣繳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