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環境之處理態度與作法,可影響國家社會之興盛與衰頹。如何面對環境變遷,考驗人類如何從更宏觀角度擬訂政策與策略,並訂定適當之制度與程序予以因應。惟保障環境權之政策必須要有實施工具,一般認為市場基礎工具較為有效,市場基礎工具分為課稅、補貼及排放權交易,本文聚焦於環境憲法框架中建構環境稅費制度之探討。
從國民負擔角度來看,租稅與規費本質上並無太大差別,均可將環境污染之外部成本予以內部化,但租稅、規費的徵收機關不同,徵收標準有別,在制定環境稅費方案時,對於租稅或規費之選擇,做合理之分析與判斷,俾建立具有租稅效率之環境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