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六都為研究樣本,探討六都房屋評價與房屋稅負之分析,研究期間為2013年至2017年。筆者從近年民眾房價負擔能力、房屋稅負擔及契稅申報案件量等面向觀察,並就「房屋標準價格」與「房屋稅制設計」提供可行方向。得到的結論與建議如下:1.標準單價應能適度反映造價;2.查估標準價格應有科學方法;3.房地長期應合一課徵財產稅;4.有無以腳投票效果值得觀察;5.注意契稅損失抵銷稅收效果。
讀者可延伸閱讀:1.財政部72年11月30日台財稅第38508號函及「財政健全方案」中合理評定房屋標準價格部分(該方案要求各直轄市、縣(市)至遲應於2019年12月前,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40%∼50%)間的比較;2.房地合一財產稅之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