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東利用一人公司易成立,及資訊較不公開、監督不易等特點,遂行侵占一人公司財產、製作不實財報、逃漏稅等,於司法實務上如何評價等,以避免犯罪行為人坐享犯罪所得而失公平正義。
公司非普通刑法處罰對象,在稅法、商會法等,即使是一人公司,公司負責人為公司所為行為應由公司負責,故當法人為被告時將受有罰金刑或負責人代替法人受有刑罰等,致使公司違法而處罰該員工或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