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對會計實務影響較鉅者,為資本制度、關係人交易制度、黃金股與複數表決權股制度、大股東申報制度。彈性資本制度將影響彌補虧損能力及衝擊登記資本效益;關係人交易合法程序將影響交易有效性及財報真實性;黃金股及複數表決權股制度將影響家族或集團控股公司經營權等等。
本次公司法修正在提升公司透明度與監理,特別是大股東申報制度,進展非常有限,並未規範實質受益人揭露制度,對年底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進行洗錢防制評鑑幾無幫助,主管機關有可能必須短期內加以檢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