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選錄最高法院裁判9則。涉及議題:民法第28條所謂執行職務為何?取回占有之標的物,其價值顯有減少者,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有二年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病人欠缺識別能力,無法清楚表達個人意見時,家屬是否得因「代理同意」而完全取代病人本身所享有之自主決定權?房屋遭受毀損所受之使用利益損害,於合理且必要之範圍內,得請求加害人損害賠償?訴請拆除尚未經分割之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以何為被告?夫妻一方是否得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逕為請求他方移轉其名下之特定財產?土地法第68條第1項的「登記錯誤」,不應以「登記事項與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所載之內容不符者」為限?投資人對公司發布之重大資訊產生信賴,不實資訊與交易間有因果關係?法院應依誠信原則,定其舉證責任或是否減輕其證明度,進而為事實之認定並予判決,實現裁判公正之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