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數位經濟產業蓬勃發展,網路跨境交易電子勞務等已成為全球趨勢,跨國企業從事網路跨境銷售交易賺取營業利潤,引發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問題,歐盟等國際組織及各國均積極研議訂定租稅政策確保稅基。為營造公平競爭之網路交易租稅環境,財政部參考國際稅制發展趨勢,修正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及訂定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規定,明確規範我國來源收入認定及合理簡化相關成本費用減除、利潤貢獻程度劃分及報繳所得稅之程序,有助營造公平、合理及簡便之網路交易課稅環境。
財政部於2018年訂定「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規定」,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依經濟關聯性認定境內來源收入,並按經營行業別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核定所得稅,為全球獨創所得稅制,勢將面臨外國營利事業檢視該課稅制度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