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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雅語是台灣南島語言的一支,包括兩個主要方言Squliq和C'ulic',苗栗泰安鄉汶水泰雅語即屬C'ulic'方言。本篇論文在探討該方言的焦點系統。「焦點系統」乃指句子中的文法主詞(亦即焦點名詞片語)和動詞間所呈現的呼應系統,是大多數西部南島語言共通特性之一。這系統不會因人稱、性別或數目而有形式上的差異。在汶水泰雅語中,動詞詞綴m-,ma-,si-,-um-,-an,-anay,-ani,-aw,-ay,-i,-un及O組成這焦點系統的基礎。就語法分佈而言,隨著一個句子為陳述句或祈使句、肯定句或否定句、主事焦點句或非主事焦點句、實現句或非實現句等,上述不同的詞綴即會被使用。例如:肯定陳述句會利用m-,ma-,-um-及O,而祈使句及否定句會用O;又主事焦點句會用m-,ma-,-um-,Oandm-/ma-/-um-…-ay,而非主事焦點句會用到其餘的詞綴。在語意上,不同動詞焦點詞綴標示不同程度的及物性(或靜態性)。例如m-和-um-標示高及物性的動詞,ma-和O則用以標示較低及物性、甚或靜態性動詞。如是,構成一「及物性--靜態性」的Coatinum。另外,在語用功能上,當主事參與者是說話者本身時,不管聽話者或第三人稱個體是否參與,也不論句中是否有助詞guw/qi'出現,含projective焦點標記的結構即可能表徵不同意涵,包括說話者或事件參與者的意願、建議甚或責任,禁止或要求,及「臨近」等語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