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金融海嘯促使300年來傳 統金融制度的檢討,進一步帶動了一連 串解決問題的實驗,包含:P2P各項金 融破壞式的創新、人工智慧在智能理財 與信評之應用、串聯多元資料源、全新 信任技術的新運用,以及跨業創造價值 的金融科技等,形成一個重要且無法迴 避的新興產業。隨著政府政策的開放, 若可配合會計稽核制度的與時俱進,才 能讓台灣在這個產業的發展過程中獲得 最大市場與利益!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之目的在建立安全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環境,以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並落實對參與者及金融消費者之保護。隨著這項法令的通過,預期不少非金融業者會藉此成為「金融業者」,必然會衍生外資進入金融業務與金融業務監管問題。加上區塊鏈與加密貨幣等新興數位貨幣的風行,也衍伸出洗錢或是無政府管理流通貨幣的新問題與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