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賦予股東可對高階主管薪酬表示意見的薪酬發言權制度,包含支持與反對SoP投票的不同觀點。具體而言,本文為讀者說明薪酬發言權的定義與類型,及相關實證發現的經濟意涵。
面對公司虧損卻仍坐擁高薪的公司「肥貓」問題,我國乃於2010年11月引進薪酬委員會制度,強制上市(櫃)及興櫃公司適用,而目前我們仍未引進其股東特有的「薪酬發言權」,本文從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代理理論」角色,詳述美國立法者想建立「股東認可經營者報酬」制度的意圖,可為我國現今對公司治理日益重視趨勢下的發展方向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