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源部門所排放之CO2佔總CO2排放量之95.6%,其中照明部分所使用之電量佔總電力負載之12%以上,不增加或減少現在照明設備之使用電量而能提高照度為一重要議題。以所採用之節能燈具為T5燈具組,以高效率反射版將被吸收之光線回收利用,並經由高透光之擴散版將光線均勻照射於使用面上,確實改善不增加電量而加強照度及均齊度。經由兩處實績做驗證,一處為使用18組4根20wT8燈管之辦公室,於改善後僅使用9組3根28wT5燈管,其節省之電量為65%,實測照度為原有之2倍以上;另一處為進行實驗操作之實驗室,將原T8燈具組更換為T5節能燈具後,其節省之電量為30%,實測照度為原有之1.5~2倍。本次採用之節能燈具具體效益為節能,其投入改善之成本於2.6~3.6年間回收,以2010年用電量1933.1億度進行計算,照明用電量約為231.97億度,約可省下69.6~150.8億度,以台灣電力排放係數0.612kg-CO2/度計算,可減少426萬噸~923萬噸之CO2排放,且附加之價值為提供均齊的照明環境,足為綠建築照明設備選擇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