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6年間,某蔡姓富商因病痛而求助宗教力量,進而認識宗教界某法師。蔡男稱,法師告訴他須興建佛寺「消業障」身體始能康復。蔡男遂以自己與妻子名義購買高雄阿蓮區7筆土地,供法師未來興建佛寺之用。嗣後,法師又告訴他因為業障太重,須再興建一間「大金佛寺」,蔡男便於大樹區再買下9筆土地。法師隨後以方便辦理興建程序為由,請蔡男將阿蓮區的土地權狀交由其保管,大樹區土地則借名登記於法師的大嫂等其他3人名下,蔡男聽從辦理。多年後,蔡男發現佛寺遲未動工,才驚覺法師早在民國91年就將阿蓮區土地以買賣名義,過戶到法師自己名下並已轉賣他人;借名登記於法師的大嫂等人名下之大樹區土地,則已移轉登記與法師自己及其他4名弟子。蔡姓富商認為法師是故意詐欺,遂向高雄地檢署提告。對此,法師表示「問心無愧!公道自在人心」,且為化解外界疑慮,願意歸還土地與蔡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