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年公布的「法國民法典」,也稱「拿破崙法典」,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真正的資產階級民法典,之後也成為很多國家制定民法典的藍本。一八六六年編撰的加拿大民法典,也受其非常直接的影響。於一九九一年開始重新編寫,並在一九九四年正式生效的魁北克民法典,我們可以看到很多舊民法典的條款被重新採納與更新。關於人權問題,雖然舊法典中也有相關規定,但是新法典並沒有參考或是借鑒其內容。而這部一九九一年民法典,採取了必要的改革,使人權具有法律強制力,並使人權以其特殊方式而有所展現。正如我們看到的,這部法典的很多章節都涉及到了人權問題,並展示了一個「共通規定」(droit commun)的新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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