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諸當下英美法域已發展出之各類新穎刑事非常救濟發動機制,至少有三種新創非常救濟模式值得參酌,即英格蘭以刑案審查委員會作為發動機制之法制、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混合獨立機關與傳統救濟程序之制度以及美國部分地檢署發展出之除錯小組。由於三種制度皆有一定參考價值,因而吾人所面對艱鉅之挑戰,並非僅在於是否引進特定新創機制以執掌非常救濟發動之事而已,還在於究竟應援引何種特定新創機制?衡諸我國法現狀,從務實之觀點,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所採之混合制度,以其改革衝擊層面較小,但能有效解決少數極其疑難且涉及重罪真實無辜之案件,或許是當前吾人最應優先參酌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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