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2017年5月公布刑事裁判472則,本期精選22則,另收錄該月公布的106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刑法方面,106台上869判決案情,乃行為人在日本行使偽造我國人民之私文書,法律爭點是系爭行為是否適用我國《刑法》。在刑法適用法脈絡下,本案應討論屬地原則之犯罪地概念,且是犯罪之結果地(參照刑法第3條;第4條)。本判決認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有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而所謂「結果」係指犯罪行為對外界所引起之影響而言,偽造及行使偽造我國領域內人民之借款契約書,自足以生損害於該他人。偽造及行使偽造文書之行為對外界所引起之影響,既係在我國領域內(包括在我國領域內之人民),自得依我國刑法規定追訴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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