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共年金制度的建構與改革,是近十年來最受重視,也是最具爭議性的社會政策議題之一。二○一七年民進黨政府提出年金十大改革重點,其中逐步終結優惠存款制度、調降公教退休所得替代降低,即直接影響即將退休及已退休之公教人員之退休生活水準。本文將以公共年金制度與經濟社會條件之間的動態關係為出發點,作為探討年金制度調整與改革過程中,年金期待權與請求權應受多少程度之信賴利益保護、在何種範圍內應受財產權保障的論理基礎。此外,本文亦將針對年資可攜帶改革方案進行評析,希望藉此為跨越不同職域、達到一定程度社會公平的基礎年金提供制度上可能的建構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