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食其力之甲女,與乙男認識數月,其間曾多次發生性關係。某日甲女身體不適,就醫檢查發現已懷有身孕,立刻通告乙男。但在通話後,乙男就完全失去音訊。 隨懷孕期間經過,甲女無法繼續工作,失去經濟來源僅得吃存款度日。好友丙再三勸甲女,乙男既不負責任,沒必要留下小孩,但甲女仍決定生下孩子。丙苦勸無效,不願見到日後甲女被小孩拖垮,不再與甲女聯絡。 甲女於懷孕過程雖遭受愛情、友情與經濟等多重打擊,仍生下小孩A。但產後3天出院後,不僅情緒低落、感覺未來沒有希望,對原本喜歡的事物也失去興趣,經常不易入睡,還對自己出現厭惡感與罪惡感。 在上述情況持續惡化下,出院後第3天餵奶時,情緒不穩定之甲女,忽然覺得嬰兒A彷彿像乙男在嘲笑她,一邊喃喃自語「都是你、都是你」,同時猛掐A脖子致A窒息死亡。 試問:甲女掐死A的行為,是否符合生母殺嬰罪之構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