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錄2則大法官釋字、1則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2則裁定及6則判決。大法官釋字涉及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的範圍。行政程序法相關之爭議,包含行政罰之處罰對象之選擇、單一行政處分效力不可分原則、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之裁罰權時效與行政程序法第131條之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區辨、公立學校發函告知上級主管機關核准不予續聘之性質,及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之「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應如何解釋?與行政爭訟相關的爭議,包含行政訴訟被告機關的擇定、不服代履行執行費用之預估及繳納的救濟程序等問題;其他則包含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第1項之義務人之認定及行政機關提出於繫屬法院之「不得公開」之資料,當事人是否均得依行政訴訟法第96條為卷宗閱覽之請求?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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