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833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54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簡化併購程序。例如「兄弟公司間之簡易合併」、「非對稱式股份轉換」、「母子公司間之簡易股份轉換」、「非對稱式分割」、「母子公司間之簡易分割」等5種情況,進行簡化併購程序,並增加併購的彈性與效率。(修正條文第4條、第7至8條、第19條、第27至30條、第35至37條) 二、健全法制,修正股東、債權人及員工權益之規定。(修正條文第5至7條、第11至12條、第15至17條、第22條、第27條、第30至31條、第37及38條) 三、檢討租稅措施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9、43、44條) 由於受於篇幅限制,此處僅摘錄部分重要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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