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搭載其好友乙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甲在戶政事務所周圍遍尋不著任何之路邊停車位,無奈只好暫時併排停車,讓乙急忙下車前往戶政事務所。此時因甲之併排停車以致占用外側車道,不料,正有一機車騎士丙行經此一路段,因車道突然縮減,丙只好緊急切入甲車旁之鄰近車道,說時遲那時快,竟被該車道上超速行駛而由丁所駕駛之轎車所追撞,經查乃因丁未能及時煞車所致。因此次車禍導致丙之右腳粉碎性骨折,必須住院治療一個月,共支出醫藥費2萬元。並且,丙原本乃在從事快遞業務,據估計每月應有3萬元之收入,惟於住院治療期間,丙無法工作。試問,此時丙與甲;丙與丁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