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權的歷史上,自由和平等都是來自於尊重個人的思想,此兩種理念向來亦緊密結合。即使於現代社會中,自由和平等也具有相互緊密之關聯,兩者並相互依存。不過在歷史進展的脈絡中,自由和平等亦具有相反之層面。特別是在19世紀到20世紀,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造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之社會現象。在法律上原本想要保障的自由與平等,結果反而在現實社會中產生了不自由、不平等的現象。本文擬從憲法學上之觀點,就一、憲法上之平等保障,究具有何種意義、二、當立法部門做出違反憲法上平等保障之立法,於進入司法審查階段,究應以何種基準進行司法審查、以及三、我國最近因積極性優惠性措施,引發和平等保障有關之問題進行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