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錯誤,乃表意人因誤認或欠缺認識,以致於內心的意思與表示上的意思不一致。此項意思與表示不一致,來自於偶然的、無意識的不一致。若明知而故意為不一致的表示,則為真意保留或通謀虛偽表示1。造成錯誤表示的原因及態樣,不一而足。例如:(一)甲向乙表示購買A地,預計作為建屋之用,實際上該地依法不得興建房屋;(二)甲向乙訂購白米三百台斤,寫成三百公斤;(三)甲向乙表示購買鑽石戒子作為訂婚之用,實際上其女友拒絕訂婚。上述錯誤的案例,在法律上如何處理,各國立法不一,必須於契約自由原則(意思自主理論)與相對人的信賴保護(交易安全)之間,求取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