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二○○八年金融風暴與嗣後歐債危機之發生,凸顯出歐洲聯盟金融監理制度之缺陷。故歐盟自二○○八年開始檢討金融業之監理規範,並著手強化金融監理制度。二○一一年「歐洲金融監督系統」(ESFS)於焉誕生,在ESFS新制之下分為兩大支柱,其一為負責總體審慎監督之「歐洲系統風險委員會」(ESRB),其二為負責個體審慎監督之「歐洲監理機關」(ESAs),以共同維護歐盟金融體系之健全。為了避免歐債危機擴大,嚴重影響金融市場與歐元匯率之穩定,歐盟提出「單一監管機制」(Single Supervisory Mechanism, SSM)與「銀行聯盟」(Banking Union)之倡議,以強化對歐元區會員國銀行業整體之監督。本文擬就歐盟金融監理架構之改革予以評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