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社區處遇為一個廣義之名詞,主要包含社區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以及社區監督二個層面。我國性侵害犯處遇政策,依據現行法規之程序,包含監獄內矯正治療(通稱刑中治療或獄中治療)、刑後強制治療與社區處遇等政策。社區處遇則分社區監督與社區身心治療輔導教育(通稱:社區治療),為性犯罪者最後一道治療與處遇網絡。本文以法律文獻分析與質性深度訪談雙重研究方法,挑選社區處遇者進行訪談,並針對監獄內矯正治療、刑後治療之看法與社區處遇等議題進行檢視,發現透過性犯罪者實際經歷社區治療之看法和建議,包含社區監控、七年內應向警局登記報到及社區登記公告等制度,性犯罪者對社區治療成效抱持肯定之態度,但仍感到無奈且未能肯定再犯預防之效果,同時警局登記報到及社區登記公告制度雖有監控警惕之作用,但亦有積極性不足及負面標籤之疑慮,因此,經由本研究之文獻及實證探討,以期對於我國性侵害強制治療政策面、管理面及執行面等進行修法改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