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法學教室
200301 (3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指定訴訟代理人為送達代收人之效力
作者
吳明軒
中文摘要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民訴法七十I)。關於強制執行之行為或領取所爭物,準用前項(民訴法七十I)之規定(民訴法七十II)。準此,代收送達既非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所定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之事項,訴訟代理人應有代理當事人收受送達之權限。"
起訖頁
16-17
關鍵詞
訴訟代理人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301 (3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優先購買權
該期刊-下一篇
結合一罪與實質數罪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