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心理學領域已經以某種形式存在了近100年。本文簡要介紹了20世紀的法心理學,並指出事實上已存有兩次法心理學運動,一次發生在20世紀前三十幾年,另一次發生在20世紀的最後三十幾年。儘管存有這些運動,但是為什麼法心理學運動對法學影響甚微呢(心理學亦如此)?如果不去考慮--以及回答--此問題,可能就會導致運動的消亡。然而鑒於法律對個人以及社會的(影響)力,把心理學應用到法律仍是評價法律是正確有效以及確保心理學的研究能夠影響法律的重要和有益的方法。本文討論了到目前為止,可能導致法心理學運動相對失敗的12個原因。在探討它們後,並反思為此領域帶來一些成就的因素之後,本文還討論了可能對確保法心理學領域持續的活力和影響力有所幫助的方法和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