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共有之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分割
作者 蔡明誠
中文摘要
所謂應有部分,係指分別共有人得行使權利之比例。本題甲、乙、丙各出資一千萬元所購得之土地,因未約定應有部分,推定為均等,各共有人分享應有部分三分之一。此外,除非有不能或不予分割之原因,乙得隨時請求分割該筆土地。又甲、乙、丙全體同意分割,即構成協議分割之要件。至於契約不以書面,而僅以口頭表示,願以抽籤決定共有物之分割,即發生效力。設若甲訴請裁判分割時,法院將該筆土地全部予甲,而對乙、丙全不予分配,僅以金錢補償,依目前實務通說,不符合第八二四條第三項所定之於裁判分割方法,但未來物權編修正及若干採肯定見解之學說,亦值得進一步觀察與研究。
起訖頁 8-9
關鍵詞 應有部分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212 (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不起訴協議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