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若則」,或者白話一點,「如果那麼」,乃古今中外刑法規範的基本結構。有位法學家曾說,每個法律規則都等於「如果那麼」的陳述;「如果」由各種假設事實所填充,這種假設事實被用來作為適用該規則的必要條件。「若則」的規範結構,迄今已有數千年以上的歷史,例如,西元前一七五年由巴比倫英主漢摩拉比頒布的⋘漢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堪稱歷史上最早也最為重要的成文法典之一,其中第二二條就規定:「若強盜物品且被逮捕者,則應處死刑。」(Wesel, 1996, S. 189;編按:本夾註號中所引文獻之全稱,參見本文最後所附之參考文獻;以下各夾註文獻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