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法學的發展,不外理論與實務兩個途逕。其中,大學教育有其無法取代的地位。我們的大學教育,是以法曹就業為主要導向?或者在日趨技術化的背後,保有一塊啟發思維與創造的空間?這是吾人在為文介紹牛津大學法學教育時,念茲在茲的問題意識。簡言之,本文立意遠非在鼓吹牛津或英國法學有多麼好(今日的台灣也早已超越了單憑名氣取決學力的階段),也並非全然以提供實用資訊為導向。本文小小的願望毋寧在藉引介牛津的同時,拋出法學教育方向的些許思考角度。若筆者個人的觀察不致過度偏離正軌,現象的背後概念世界(the world of ideas)的深廣,是牛津大學法學教育的特色。本篇若能就此指出一、兩個貫通的脈絡,未嘗不是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