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體育一詞和相關用語在中文字彙的出現,始於清末民初,乃1877年日本譯自英國麥拉倫(A‧Maclaren,1820~1884)“physical edu- cation”採用了漢字「體育」一詞,然後約在1897年自日本引進我國,經過本土化之後逐漸形成,然而受到社會變遷和國際趨勢的影響,產生了用語上的混淆現象。當時尚未有學者對體育定義和概念進行有系統的整理和詮釋,導致社會大眾對體育認識不清、觀念不明,用法也不甚一致,部分認知普通體操、兵式體操即為體育;也有認知體育即運動,運動即比賽,不外乎田徑和球類。直到1939年,雖然當時國內正處於對日抗戰烽火連天、動盪不安局勢下,江良規博士甫從德國取得博士學位,卻毅然歸國,且堅持在湖南藍田國立師範學院執教,其間埋首寫作以闡揚體育意義和探討體育學理。1945年在中央大學任教期間,整理多年著作,編成《體育原理》一書,體育的意義初步得到釐清,並成為當時國內第一本探討體育原理的書籍,而各大學體育科系也以此書作為體育學的指定專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