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標準非常簡單,會不會讓我隨著你的文字、你的情節走到故事的最後,會不會讓我想要知道結局,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不過看故事的時候會發現像一些旅行社會有「經典行程」,所以文學獎就一定要看到同志的愛情,還有大部分故事人物的相遇都是從被撞開始。投稿者沒有意識到,原來有人生命經驗跟你這麼相似,就是同樣被撞到了,對於同性的愛有啟蒙或是迷惑,所以一旦站在評審的角度,就不容易突顯。大家都真情至性的時候,我就要看一個比較不一樣的。另外,避免文字的俗套,大家的字句都非常通順,問題就是很平,必須要用別種方式去調整,可能是題材或是情節,或是敘述的節奏。這個文學獎在小說的字數限制是五千到兩萬,差了四倍的距離(一般大型的文學獎可能是限制在一萬兩千字,或是八千到一萬二),我打個比喻,今天運動會比賽跑步,有分短跑組、長跑組,甚至有大隊接力,但不用擔心說頁數多或頁數少,對我來說都是同一個標準:「我會不會想看到最後」。這就是我評審的基本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