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 年吳慈恩老師赴美深造前去探訪及告別好友,卻意外發現好友遭到醫師丈夫的暴力對待,當時礙於家暴法還未立法,幾乎無法可管,她感到非常無力又無奈,對於一個這樣要好的朋友,卻沒能為她做什麼;且在一週之後,吳慈恩老師就得前往美國,於是在美國就積極學習婚姻暴力的前線救援工作。但其實任教於長榮大學神學系的吳慈恩老師,自1986 年即投入家暴防治工作,至今已長達二十五年之久, 1990 年回臺後於南部地區積極開展一系列家暴防治宣導工作。1998 年家暴法立法前,當時為婦女提供服務的多個民間社福機構,即有吳老師的蹤影,與同伴一起努力推動家暴法,也一同見證家暴法對受虐婦女帶來的影響,對婦女保護政策的倡議發揮其影響力;吳慈恩老師既是實務工作者也是學術學者,更是南區婦女運動史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