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時代產業競爭風起雲湧,平台經濟(Platform Economy)已蔚為主流。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這4家科技巨頭(簡稱Big Four或GAFA)都經營線上平台,連結多邊的供需群組,各家的生態系統更是蓬勃發展。新興的影音串流服務(Over TheTop, OTT),例如:台灣本土的LiTV、KKTV、myVideo與海外的Netflix、愛奇藝等,也是採取平台經濟模式,連結觀眾、內容提供者,甚至廣告主等多邊群組,讓觀眾不必綁死在傳統的電視頻道前,而能利用多螢幕,享受海量片庫、隨選想看的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