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淺談投資損失之列報要件
作者 謝秋萍
中文摘要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營利事業之投資損失,應以被投資事業發生虧損,致其原出資額折減,始為實現,而該被投資事業之虧損亦應以實質發生為限。投資損失須檢附之證明文件,除了應有被投資事業之減資彌補虧損、合併、破產或清算證明文件外,被投資事業在國外者,如無實質營運活動,還應提供其轉投資之實質營運事業,因其營業上虧損致該國外被投資事業發生損失之證明文件,故並非取得形式要件之減資或清算證明文件,即可認列投資損失。所得稅法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此即所得稅法關於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之規定。準此,所得稅法關於損失之列報,亦應限於合理且必要者。本文擬探討何謂稅法規範之投資損失認列要件,並以案例方式說明。
起訖頁 39-43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01015 (43:19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財稅焦點VOL.43 NO.19
該期刊-下一篇 家族企業傳承的工具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